只要是出國玩,我都會到處去寄明信片,所以我在出國前就會先在標籤紙上寫好某某人收跟地址

除了明信片可以當紀念外,另外還會加註日期跟地點,代表我們甚麼時候來過

DSCF3808.JPG  

這是我寄給自己的明信片,這張明信片飛了10天才進我家的信箱裡...

翻開背面

DSCF3813.JPG  

看到郵票,才貼兩千R(當地的貨幣)

我傻眼...這換算價格下來也才0.5美金,我卻付了一美金!!!

況且我還寄了17張!!

幫忙貼郵票也不必這麼多的手續費吧!!!

如果是請人家帶寄的,多付點是應該的

不過我都親自去郵局了....這樣讓人謀頌啊...

要拿小費也不是這樣拿法...

建議大家直接跟他買郵票自己貼...寄一兩張是沒差,你一寄多就有差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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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va11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