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是出國玩,我都會到處去寄明信片,所以我在出國前就會先在標籤紙上寫好某某人收跟地址
除了明信片可以當紀念外,另外還會加註日期跟地點,代表我們甚麼時候來過
這是我寄給自己的明信片,這張明信片飛了10天才進我家的信箱裡...
翻開背面
看到郵票,才貼兩千R(當地的貨幣)
我傻眼...這換算價格下來也才0.5美金,我卻付了一美金!!!
況且我還寄了17張!!
幫忙貼郵票也不必這麼多的手續費吧!!!
如果是請人家帶寄的,多付點是應該的
不過我都親自去郵局了....這樣讓人謀頌啊...
要拿小費也不是這樣拿法...
建議大家直接跟他買郵票自己貼...寄一兩張是沒差,你一寄多就有差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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